声 明
2024年03月13日  

近日,我单位接到举报信息,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我单位名义、伪造 “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检测专用章”,伪造虚假检验报告。上述不法行为严重侵害我单位合法权益,构成侵权,损害了我单位声誉和公共利益,已涉嫌违法犯罪。对此,我单位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系大连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依法合规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凡我单位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均可通过“检验检测报告核验平台(gjjy.dlitg.com:9091/scancode/login)”核验真伪,且我单位报告及证书上二维码从未使用过“草料二维码”等小程序生成。经验证编号为“FFD-2024-181-5296”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定期检验合格证书》(附件1)系伪造

二、上述举报信息系第三方冒用我单位名义、伪造印章进行欺诈,涉嫌犯罪,与我单位没有任何联系,因此造成的损失或由此引起的经济、法律纠纷,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我单位有严格的印章管理、授权管理制度,未授权他人刻制印章,我单位不对任何加盖伪造印章的法律文件、合同、检验检测报告等承担法律责任。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假冒我单位名义、伪造印章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开展业务。严正警告不法分子立即停止侵害社会公众利益与侵犯我单位权益的违法行为,我单位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敬请广大商业伙伴、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注意甄别,同时欢迎社会公众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业务合作的相关问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核实合同、印章、业务、检验检测报告等真实性,谨防上当受骗。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上述违法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